保险行业快讯

戴先任:让“销售新规”结束保险销售乱象

7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要求,产品、销售人员分级管理,禁止炒作停售等。

目前保险业销售乱象丛生,比如销售人员为了完成业绩,不管投保人是否真正需要所投的险种,误导投保人购买,不仅没有让客户从投保中获益、从投保中得到保障,反倒损害了投保人的正当权益。一些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超出法律和监管制度规定以及监管机构批准核准的业务范围和区域范围从事保险销售行为,保险销售人员超出所属机构的授权范围从事保险销售行为的现象也较为常见,除此之外,保险行业还存在恶性竞争、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问题。

对此,保监会等相关部门近年来也在加强对保险业的“治乱打非”专项行动,加大力度整治保险业乱象。如2018年,保监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出,将组织开展“治乱打非”专项行动,整治人身保险销售、渠道、产品、非法经营等四大市场乱象问题,而瞒报违法违规问题的保险机构或将受到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吊销业务许可证等处罚。

虽然相关部门重视对保险销售乱象的整治,也是重拳频出,但保险销售乱象并没有得到根治。究其原因,并非相关部门“治乱打非”专项行动不够有力,而在于没能对粗放发展的保险行业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同时也还存在“监管空白”,导致问题屡禁不止。

此次银保监会发布的《管理办法》,就有利于对保险行业形成长效治理机制。《管理办法》要求,保险产品和保险销售人员均要进行分级管理;在资质方面,除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销售人员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保险销售行为;针对保险销售中备被诟病的虚假、夸大宣传等问题,《管理办法》明确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建立保险销售宣传管理制度;在保险销售中,《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保险公司告知义务、说明义务、询问义务、禁止强制搭售、禁止代签名等……

“产品、销售人员分级管理,禁止炒作停售”,这些规定都切中肯綮、有的放矢,有助于完善监管体系,堵住监管漏洞,给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戴上“紧箍”。保险销售乱象由来已久,已成顽疾,要“治乱打非”,就要形成长效机制,要有针对性地制订监管机制。

希望保险销售新规能够尽快落地实施,更能落到实处,得到严格执行,从而结束保险销售乱象,给保险行业“上保险”,让保险行业变得更“保险”。只有这样,保险才能更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让投保人能够花钱买来保障,而不至于反倒掉进了“消费陷阱”,花钱买来麻烦,从而也才有利于保险行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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